夜里,飘雪再次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电脑,冲杯蓝山咖啡,然后从容地在新文档里打上“妖行天下”四个字,打开音乐,思维,打出一段字,再删除,如此反复,无意中看下时间,已近凌晨了,电脑里除了那个打了几十遍的标标题外再无多一字,心里一软,泪差点涌出来。这已不是知多少个夜晚了,从抽屉里取出好不容易下决心特意下楼去超市买的烟,韩国爱喜,放在口里的时候才想起没有火,突然想笑。
飘雪就那么含着未燃的烟,打开门走进阳台,城市依旧繁华,车水马龙。
有种想出去走走的冲动,但今天出去买烟的时候已经是破例了,小说没写出来是不可以下楼的,这是飘雪给自己定的规定。
这是第五部作品了,前四部都石沉大海,想到这,飘雪不禁笑了起来,天才?是的,她曾一直认为自己是天才,就像张爱玲那样,或者三毛,当别人捧着韩寒的《一座城池》或是郭敬明的《幻城》,崇拜的一塌糊涂的时候,她对此不屑一顾,他相信自己是个天才,一个五千年才出一个的天才,才女,从小到大人们都这么称呼,她四岁就能背全唐诗,七岁读完四大名著,当然才女都是过早成熟的,飘雪在初二的时候就恋爱了,爱的轰轰烈烈,爱的死去活来,最后的收场是男方在父母的棒喝下番然醒悟,而她也被逼着远走他乡,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读书。
那时,她开始懂得诗的忧郁,当别的女孩子在操场上看喜欢的男子打蓝球为他拍手叫喊,希冀在他中场休息汗流浃背时送上温柔的笑容和加冰可乐时,她则在空荡荡的图书馆里写她的情诗,那些一定要写的绯红的纸笺上,然后折起复杂的样子塞进信封里,然后将这些没有署上地址的信寄出去。
那个人叫林竹,一个大侠,她书中的主角,她已经无数次地构思这部小说,这本书叫作《妖行天下》,妖就是她自己,在书中她叫绯衣,是的,一个一听起来就美的让上流泪的名字,她是一个袭着一身粉色衣裳的女子,年龄永远停留在十七岁的雨季,她是妖天下的主人。
故事美得让人感叹,就像沐浴在三月的阳光里,三月的天气里最是晴朗,飘雪会在这时常常载着MP3随意地穿着一件长裙,走在学校长长的白桦林里,任阳光温柔地抚着她的长发,就像他溢满柔情的眼。
他是一名剑士,他常常会在酒楼里独酌,他总是一个人,他的眼神很忧伤,就像飘雪她自己的眼神一样,没有人知道他从哪来,他又要到哪去,而这个问题也正是飘雪自己想知道的。
没有回音,所有寄出去的信,她一直以为只独自相爱就可以了,那天路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听到阿桑的歌,那句歌词“原来爱需要回音”就印在了她的心里。她买下那盘CD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,然后拼命地写字,写了又删除,如此反复。
绯衣有一个使命,她要振兴妖天下,她要一统江湖,其实她还有一个蛮生妹妹,她叫紫苏,只是还在很小的时候就失踪了,从此再无音讯,不过在最后的结局的她一定要出现,并且她们爱上了同一个人,他叫林竹。
白桦的叶子沙沙作响,不过这丝毫影响不到飘雪的思维,白桦林的尽头山坡,山坡上满是坟墓,飘雪就时常站在这些坟墓中间张望,她似乎能感受到杀气,是的,林子里充满了杀气,叶子飘然落下,无声无息,敌人会四面八方地突然冲上来,她会倒下,不过在她倒的那一刹那他一定会出现,一袭白衣,他的剑比任何人都要快,甚至没人能看清楚他的剑,当他剑入鞘的时候,所有的人都已经倒在了,而我,那个叫绯衣的女子,正袅袅婷婷地倒下,倒在她的怀里。
写到这儿的时候飘雪忽然想笑,并且她真的笑了出来,然后把所有的字都删除。
阳台里很安静,同时又很吵,这让人感觉很奇怪,这是闹市区,房间也不是很隔音,飘雪望着天空,希望下起雨来。
斜倚在沙发里,抱着一大杯加冰可乐,淑女的不行。
叛乱发生了,在妖天下如日中天的时候,左护法突然叛变,把当时的妖天下主人即绯衣的娘朝朝雨雨笑杀了,绯衣和紫苏被一剑救了出来。
一剑,是妖天下唯一一个不是妖天下的人,他迷恋着朝朝雨雨笑,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,他叫叶相城,红袖剑派的掌门,她给他生了两个女儿,一个叫绯衣,一个叫紫苏,在他离开她之后生的,她没有告诉他。
至于为什么,没有人知道,飘雪也不知道,就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课一样,而更可怕的是她居然当着教授的面说“我要逃课了,你好好上你的课吧。”然后把耳塞塞进耳朵里,转身离开,潇洒得让同学们无地自容。
当她再次走在长长的白桦林里的时候,他出现在路的尽头,他叫城,她的同桌。
撞上他的时候他正在抹眼泪,飘雪见到那个女子远远地离去,她的手被另一个男人握着。
他的额头上有血迹,这让飘雪不禁地笑起来,挖了别人的墙角,还把别人打个伤残,这男人也真够毒的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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